作者:秦时随风 | 发表时间:2013-12-16 11:51 | 40407官方微博: |
首先,是子房出言反驳掌门的二师公“数典忘祖说”: 要反驳“数典忘祖”,就是找依据说明小圣贤庄收留明羽二人的做法是符合圣贤祖师的教导的。此处,子房搬出了孔子“当仁不让、见义勇为”的教导;并将收留明羽二人的事情定位为“当仁不让、见义勇为”的行为。这样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讲,大前提、小前提都具备了,结论就顺理成章:收留二人,根本不是数典忘祖;反而是依祖训而行。 补充一点背景:“当仁不让”出自《论语·卫灵公》:“子曰:‘当仁,不让于师。’”意思很明确:遇到应该做的事就积极主动去做,不推让。“见义勇为”出自《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 子房的逻辑看似圆满,却不是没有漏洞,特别是小前提有问题:凭什么说收留二人的说法就是圣贤祖师说的“当仁不让、见义勇为”的行为呢?这就涉及到对大前提里的何为“仁、义”的理解。结果,这个漏洞马上被大师公抓出来了。 儒家“仁、义”二字的含义极其丰富。据我粗浅的理解,其有两个层次:一是在个人修为层面(小仁小义);二是在家国天下层面(大仁大义)。此处,伏念掌门越过了第一个层面,直接从家国天下的角度进行批判:“协助叛逆、扰乱天下”从表面来看确实是有违大仁大义的。此等反驳角度同时也暗示他默认收留明羽二人在第一个层面上是“仁义之举”,这就为他后来的动摇埋下了伏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