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时随风 | 发表时间:2013-12-26 15:52 | 40407官方微博: |
下面我们要进入较难理解的一部分了,请所有看帖的亲做好准备。 公孙龙子老先生为自己辩护的第三个理由是这么说的:“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这一段绕口令似的话可以这么翻译:在我们可看可知可感的经验世界里,所有的马都是有颜色的,有谁见过绝对没有颜色的马吗?应该没有。在这些有颜色的马中,自然也有“白马”。换句话说,我们所能真正感知的马都不是“真正的马”,因为它们都附着了一些真正的马所没有的特性,比如颜色。所以,我们看到的任何一匹马都不可能代表全体的马。 那哪里才有真正的“马”?完美去除了诸如颜色呀等各种个性特征的“马”?这样的“马”只存在于逻辑和概念的世界里,而不在经验世界中。换句话说,这种纯粹纯粹的“马”是由所有马都必然具备的特征所构成的,是“马”的“共相”。 马的共相,是一切马的本质属性。它不包涵颜色,仅只是“马作为马”。我们完全可以用同样的逻辑来分析“白马”。然后就会发现真正纯粹的“白马”也只存在于概念世界中,而这样的“白马”就是所有现实世界中的白马的“共相”和在概念上的表达。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马”的共相跟“白马”的共相不同,马作为马与白马作为白马不同。所以白马非马。这是楼主想说的第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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