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全民英雄,铡刀悬于颈上 外挂之手为何“悍不畏死” “悍不畏死”在一般情况下往往被用于形容英雄角色,但当“悍不畏死”建立在违法、贪婪和愚昧的基础之上,那么这个词有了新的一层意思。面对近几年来关于游戏外挂团伙非法盈利的刑事案件屡见不鲜,法律的铡刀早已悬于违法制作、经营外挂者的勃颈之上,为何他们还敢将贪婪之手伸向无数玩家的乐土。 外挂黑手伸向新兴市场 “外挂”是伴随中国游戏行业发展的一颗长期存在的毒瘤,不少国内外顶级游戏大作都折损在外挂这个损人利己的敌人面前。而随着手机游戏这颗新星越发的闪亮,“外挂”的黑手再次伸向这片新的乐土。 “外挂”黑手伸向热门手机游戏 2013年,腾讯平台在手机游戏市场全面发力,《天天飞车》、《天天酷跑》、《天天爱消除》、《全民英雄》等一大批顶级手游产品瞬间占领了整个手机游戏市场。然而,就在大家为这些闪亮的新星雀跃之时,“外挂”这种毁灭了无数好游戏的病毒也悄悄渗入。各种违反游戏规则的外挂功能、各种破坏游戏性的系统开始迅速蚕食这些手机游戏。 并不陌生的场景鲜血淋漓的教训 外挂蚕食手机游戏的事件并非个案,几乎伴随着每款顶级游戏产品的诞生,都会有外挂在不断蛀蚀游戏的生命线。然而,对于不少国内顶级研发商、运营商来说,“法律”这柄维权的利刃早已得心应,被斩于“狗头铡”下的不法分子也是数不胜数。 “外挂”团伙难逃法律制裁 2007年1月30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对《QQ幻想》游戏非法“外挂”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张某以非法经营罪获刑1年6个月,其他4名同犯分别获刑1年1个月。 2008年3月20日,珊瑚虫版QQ侵权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2008年10月,深圳警方获得了犯罪嫌疑人非法制作经营“火线指南针”外挂的确凿证据并决定收网。在随即展开的抓捕行动中,犯罪嫌疑人陈某、雷某等多人被抓获,外挂的源代码及其他相关犯罪证据被收缴。 2009年1月,《QQ音速》外挂侵权案公布了一审判决,涉嫌开发和经营《QQ音速》外挂的犯罪嫌疑人被判“非法经营”罪名成立,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缴非法经营所得16.4万元,罚金17万元。。 2009年2月,针对《QQ自由幻想饕餮辅助》外挂程序,专案组民警在嫌疑人及其服务器所在的四个城市同时展开围捕,一举将全部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依法刑事拘留。纵他们机关算尽,但还是没有逃脱覆灭的下场。 2009年9月,腾讯联合各地警方针对DNF外挂展开全面行动, “天马”、“DNF萝卜”等一批外挂一夜间被一网打尽。涉案外挂制作者、经营者、利用外挂盈利者全部落网,除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外,团伙核心成员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一个有法可依的时代 相较于,中国游戏行业的起步阶段,针对游戏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依照我国现行刑事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来给私服定性,私服主要违反了两方面的刑事法律。 这是一个有法可依的时代 首先是侵犯知识产权罪。私服性质上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范畴。根据最高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复制发 行”。”规定,私服行为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计算机软件,并提供服务,属于刑法规定的“复制发行”行为,该行为属于刑法制裁的犯罪行为。 另一项罪名则是非法经营罪。根据我国刑法“《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侥幸心理与法律意识淡薄 总结、分析以往的“外挂”相关刑事案件,涉案人员大多年纪较小,同时对自身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缺乏正确认识。甚至有些外挂制作者起初只是抱着好玩的心态,但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众多外挂制作者开始变本加厉并走上了犯罪之路。 更多精彩内容尽在40407全民英雄专区http://www.40407.com/qmy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