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物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加快发展商贸服务。昨天,记者获悉,为加快发展滨海新城江滨区现代服务业,着力推进经济结构优化,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的试行意见,每年不少于1亿元资金专项扶持发展现代服务业,以此构筑滨海新城江滨区服务业发展新高地。
根据计划,绍兴滨海新城重点鼓励发展现代物流、总部经济、商贸服务、股权投资、研发创意、现代金融等服务业,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江滨区基本建成综合现代物流园区、总部经济园区和商贸配套服务园区。
绍兴滨海新城有关人士说,从2012年起,每年财政安排扶持专项资金不少于1亿元,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为:江滨区鼓励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产业培育、重大服务业项目引进、产业基地建设以及服务业品牌创建等方面的扶持与奖励。
发展总部经济享税费优惠
在规划中,绍兴滨海新城将设立专门的总部经济园。对上市公司、央企、国企、大型民企及外资企业在江滨区开发建设总部大楼,并设立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管理中心的,以及金融机构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大楼,其用地政策与销售、税收挂钩,按不低于土地出让净收益的40%比例实行“一事一议”方式的奖励。该楼宇建设单位自用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3,允许1/3以内建筑面积对外分割销售。
在税费方面,新城鼓励企业总部汇总纳税。对企业总部汇总江滨区外的企业在江滨区集中缴纳税收的,五年内,自注册之日起,前三年按其税收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给予80%奖励,后两年给予50%奖励。
市内外的企业去江滨区开发总部楼宇也将享受政策优惠,土地按商业用地现势评估价下浮20%以内挂牌出让,该总部楼宇自用不得低于1/3建筑面积。同时鼓励区域外单位租赁或购置江滨区总部楼宇房产,企业注册入驻后,五年内,自注册之日起,前三年按其税收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给予80%奖励,后两年给予50%奖励。
鼓励五星级酒店入驻
“我们鼓励引进大型商贸项目,对于符合条件的,将给予奖励。”绍兴滨海新城有关人士说。
大型商贸项目包括,注册地在江滨区,固定资产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大型专业市场、五星级酒店、商贸综合体及投资1亿元以上的大型商场、住宿餐饮等商贸服务业项目,且整体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采用“一事一议”的供地办法。项目投产后,五年内,前三年按其税收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给予100%奖励,后两年给予50%奖励。
新城还鼓励省级及以上名牌、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知名商号及国际知名商贸企业(品牌)入驻。对新引进独立核算的上述商贸服务企业,且整体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前三年按其税收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给予100%奖励,后两年给予50%奖励。对新引进国际公认的高端商贸品牌,且整体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分三年给予引进业主(或产权)单位一定奖励,其中前两年分别给予40万元奖励,第三年给予20万元奖励。
网游企业最高可奖500万
这次政策,滨海新城对于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也有大手笔的奖励政策。比如说,对在江滨区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三年内,按其税收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给予100%奖励。
而对数字新媒体、网络游戏、数字出版、动漫卡通等新兴文化产业的新办企业,新城将按企业设备(技术)实际投资额给予20%以内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额不超过500万元;对产品设计、研发创意、检验检测等服务机构,项目建成后经行政认定并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公共服务平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20万元、5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滨海新城鼓励发展股权投资,在江滨区注册设立创投(风投)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对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奖励50万元;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至5亿元的,奖励100万元;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上的,奖励150万元;投资于江滨区企业且在国内上市的,追加奖励100万元。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所有投资者,均应以货币形式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