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多纳
据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据了解,原告马拉多纳诉称,2010年6月初,两被告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原告迭戈·阿曼多·马拉多纳代言“热血球球”游戏的报道,同时两被告在其游戏 运营网站开设了“热血球球”的网络游戏频道,联合运营“热血球球”游戏,在该游戏频道及游戏的多个界面使用了原告肖像及“马拉多纳”的文字。
原告称并未代言过“热血球球”这款网络游戏,也没有允许两被告使用其姓名和肖像,认为两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支出共计两千万元。